2019年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定性为劣药,过期药品还被归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属于重要环境污染源之一。为此,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履行自身职责,落实责任,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立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全面收集连州市的过期药品,实行定点回收、统一登记、统一保管、统一移交、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解决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问题,减少对环境、公众健康等带来的安全隐患。
9月下旬,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过期药品回收点回收的以及医疗机构移交的1吨过期药品,按照相关规定,移送至具备危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保障用药安全既是药品监管部门、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责任,也需要公众、媒体共同参与、密切配合。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持续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安全、合理用药,扩大药品回收点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确保这项活动深入持久、健康有序地开展。